第一学期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将收到警告信:
在以下情况下,第一学期学生将收到解聘信:
在以下情况下,所有其他学生将收到解雇信:
学生有权上诉恢复先前终止的奖学金资助. 学生必须再次达到最低要求的奖学金标准,才能申请恢复奖学金资助. 在奖学金因学术原因被终止后的两个学期(秋季/春季)内达到最低奖学金标准的学生,可以向资助主任提交奖学金恢复申请表,要求恢复奖学金. 复职将视具体情况而定,并取决于现有资金.